近日,随着《安徽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》(华东监能市场〔2026〕25号)正式发布,安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入新阶段。针对广大电力用户最关心的电价问题,官方明确:在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相关配套事项完全明确前,全省继续按照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,电费结算标准保持不变!官方政策原文链接(可扫码查看):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《安徽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》原文

一、政策澄清:改革≠立即变价,平稳过渡是关键
此次发布的中长期市场细则,核心是搭建安徽电力市场的全新交易框架,并非立即取消现行峰谷电价。为保障市场平稳、避免用户 confusion,官方采取“先立后破”原则:
新规则已发布:2026年3月31日印发,4月1日起施行
老政策继续用:在市场配套、价格衔接、交易执行等全部事项明确前,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不变、时段划分不变、浮动比例不变
用户不受影响:无论居民还是工商业用户,当前用电计费、电费缴纳均按原有标准执行
二、现行峰谷电价:关键信息速览(工商业)
根据皖发改价格〔2025〕302号文件规定,分时电价浮动比例:1、7-9、12月高峰上浮84.3%,其他月份高峰上浮74%,低谷下浮61.8%。时段划分:每年7-9月,每日高峰时段16:00-24:00;平段00:00-2:00,9:00-11:00,13:00-16:00;低谷时段2:00-9:00,11:00-13:00。1月、12月,每日高峰时段15:00-23:00;平段6:00-12:00,14:00-15:00;低谷时段12:00-14:00,23:00-次日6:00。其他月份,每日高峰时段6:00-8:00,16:00-22:00;平时段8:00-11:00,14:00-16:00,22:00-23:00;低谷时段11:00-14:00,23:00-次日6:00。尖峰电价执行范 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,执行时段为7月15日-8月31日期间每日20:00-22:00,12月15日-次年1月31日期间每日19:00-21:00,尖峰 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%。深谷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,执行时段为每年3天及以上节假日(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 为准)期间11:00-15:00,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%。政策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。
三、改革前瞻:未来电价将由“市场说了算”
中长期市场全面落地后,安徽将逐步从“政府定峰谷”转向“市场定价格”:
1.定价主体:政府统一制定 → 市场供需博弈
2.价格形态:固定时段、固定价差 → 动态波动、分时定价
3.核心目的:更精准反映电力稀缺性,鼓励新能源消纳,引导用户科学用电
四、给用户的建议
1.不信谣不传谣:一切以官方通知为准,现行政策稳定执行
2.用好现行政策:工商业用户继续优化生产排班,错峰用电、节约成本
3.密切关注动态:我们将第一时间同步市场配套细则及电价衔接最新消息
结语
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,但平稳过渡、保障用户权益是首要前提。安徽电力用户请放心,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依旧有效,电费结算一切照旧。如需了解更多电价详情,可咨询当地供电公司或关注官方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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